口服化療藥 戴手套再拿 勿剝半壓碎

2015-03-29 12:17:02 聯合報 張展維/嘉義長庚醫院藥劑科藥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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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服標靶
標靶藥物

當手持抗癌口服藥品時,應先洗手穿戴手套後再取藥,或倒入小藥杯或以湯匙輔助,以避免皮膚接觸藥品,若不慎接觸到,可以用肥皂及水清洗。 圖/ingimag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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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碰到一名癌友,因病友介紹,一到諮詢櫃檯就問「哪裡可以買到口服標靶藥物?」經過多方了解,發現一般民眾總以為「抗癌藥愈貴,愈有效且無副作用」,但是,真的是如此嗎?

居家化學治療已是抗癌治療的新趨勢,常見的有口服或經由靜脈注射二種給藥途徑。但藥品的毒性與副作用往往與藥品種類和劑量有關,不會因口服或打針的給藥途徑不同而有異。雖然口服抗癌藥物提供更多治療上選擇及希望,但也因個別病情不一,不見得一體適用,醫師會進行全盤評估,且會確認病人及家屬有足夠知識與能力,方會考慮居家化學治療。

當病患領到居家化療藥物時,應向醫師或藥師諮詢治療療程、藥品的詳細資料、潛在的交互作用,以及防護的注意事項。居家儲存抗癌藥品,應依藥品特性,收納在適當溫度環境,並與其他口服藥品區隔以減少汙染,所有藥品收置於孩童無法接近的地方。

當手持抗癌口服藥品時,應先洗手穿戴手套後再取藥,或倒入小藥杯或以湯匙輔助,以避免皮膚接觸藥品,若不慎接觸到,可以用肥皂及水清洗。未經醫療人員指導,切勿咀嚼、壓碎、剝半錠劑或打開膠囊,以免增加暴露藥物風險及改變藥品在身體的吸收,若手套已碰觸過抗癌藥品,先將手套脫除並洗手。

病人在接受抗癌藥品治療後的7天內,其相關用物或體液(例如尿液或嘔吐物)可能存有少量的成分,在接觸前別忘使用手套自我保護。未服用完畢之剩藥,應保留原藥品之藥袋,將所有廢棄剩藥密封並雙層包覆後,送回醫療院所處理,切勿隨意丟棄。

個人就曾碰過癌症病人未按醫囑用藥,而致癌症復發。提醒用藥的讀者,勿輕忽副作用、交互作用及防護注意事項,居家抗癌期間的用藥安全,「藥」多靠自己方能安心守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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